中华民族共同体由全体中华儿女构成。全体中华儿女在共同的生活实践中,所获得的良好归属体验、所秉持的共善价值信念以及所具备的能动关怀意愿,就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简单地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让各族人民有一种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家庭亲切感,有一种互助互爱、向上向善的温暖力量感,有一种共建共享、共担风雨、命运与共的责任感。这些意识感觉形成于各族人民交往交流交融的互动过程,又对这种互动过程产生深刻的影响。也就是说,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是各族人民在共同生活中形成的感觉、信守的观念以及行动的意志取向,也是中华民族安身立命、存续发展的支撑性条件与制约性因素。
如同个体成员会不断追问自我生命的存在价值与意义一般,一个国家和民族也需要时时省思自身发展的现实需要、目标定位与理想追求。显然,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上述双重省思的产物,呈现出小我和大我的深刻关联。
一方面,一个人就像一滴水一样,可以映射出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缩影。也就是说,小我之个体的观念意识与行动取向,会深刻地影响大我之整体的形象、面貌与走向。另一方面,这滴水又会跟随大江大河汇入大海,流向远方。换言之,大我之整体的生存状况与未来愿景的构思,又会直接关乎小我之个体的生命质量与期待。因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和意义,就可以从整体和个体的双重视角加以审视。
与此同时,“铸牢”本身也具有双重性:既可以当动词用,意味着成员彼此间互动交往趋于紧密的过程;又可以当名词用,表示成员彼此间形成一种和合凝聚的状态。所以,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和意义的把握,还需要关照过程与状态的内在关联。
第一,铸牢意识是成员间关系交往互动的过程性存在。正是在这个过程中,诸种联系才会生发、意义才会生成、价值才会呈现。也就是说,当你真正地走出自我圈定的藩篱和边界,去接近自然、去触摸世界、去倾听他者的心灵召唤、去为他人作一份贡献时,你的感知体验、行动意向、存在价值才会慢慢变得饱满。在努力去构织关系网络的过程中,一个人才能慢慢形成一种相对稳定可靠的归属状态。
第二,意识铸牢表现为成员间关系凝聚与巩固的可靠状态。这种状态能够克服成员彼此之间的距离感,消解不确定性、不可靠性和不安全性,增强亲切友善团结等体验,并形成明朗乐观美好的愿景与期待。就像那句流行的话语,“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你会感受到,你的身后有你的同胞和朋友,有兴盛起来的国家和民族。当然,意识铸牢并不在于消解个体的独立自主,也不是放任群体性的盲从,而是需要你心存理性判断、知识经验和价值信仰,并具备独立自主的能力。
从整体的角度来看,没有什么比找到路的方向和归属,更能给大家带来希望和幸福了。一个国家和民族的良好发展即是如此,总是建立在一定的意识自觉、精神指引和美好追求上,这离不开共同体意识的有效支撑。因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关乎国家和民族的精神气质与命运走向,有助于明确政治方向、汇聚智慧力量、提供精神归宿、巩固国家善治、捍卫民族尊严。
有助于明确政治定位,指明行动方向。“没有方向的船,什么风都是逆风”。作为党和国家在十九大提出的重要论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对新时代包括民族工作在内的各项工作的具体开展提供政治定位、点亮行动的明灯。在深化改革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行动指南,更有助于确立民族共识、巩固集体认同、铸牢整体意识,激发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建设性与能动性。
有助于汇聚集体智慧,凝聚发展力量。谚语有云,“众人拾柴火焰高”。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行动指南并努力维护共同体的行动举措,实际上是一个智慧聚集与力量凝聚的过程。如亚里士多德所言,“每一个别的人常常是无善足述;但当他们合而为一个集体时,却往往可能超过少数贤能”。历史经验也告诉我们,正是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有效发挥中,我们党和国家才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实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飞跃。因此,新时代仍需努力铸牢这种意识,以充分凝聚人心、汇集有效资源、整合进步力量。
有助于共筑精神家园,提供精神归宿。现代社会在带来丰饶物质的同时,也裹挟了浮躁、焦虑与不安,而后者的凸显即是共同体意识缺失所带来的精神空虚的表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际上是扎根中华文明的沃土,汲取民族文化的营养,创新性地构筑安宁真诚的精神家园,形成一个共同认同、栖息的精神意义世界。唯有如此,才能滋养并慰藉共通性的内在心灵,形成精神上的共有归宿。
有助于维系良好秩序,巩固国家善治。有情有义,方能行稳致远,一个国家和民族也是如此。大家有情有义,同铸共同体意识,才能开展有效的互动与合作,形成充满活力的制度体系与治理格局。共同体意识的存在与铸牢,是善治形成并巩固的重要条件,特别是其蕴含的权威理念、规范意义,是成员形成正当性、有序性观念和行为的重要依托和体现。与此同时,共同体意识还蕴含着一种对未来的积极期待,从而对秩序的未来延续与创新提供良好的保障。这些都将有助于促进成员主体的多元合作与共治,增进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福祉。
有助于促进民族振兴,捍卫集体尊严。集体尊严是一种不可冒犯的独立自主状态,但更是一个赢得尊重的担当贡献过程,这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大家共建共有的价值感。这种尊严状态既建立在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坚实基础之上,又依赖于每一个国人的付出、担当与贡献。尤其是对于我们这个在近代蒙受外来侵略、内部衰败苦难的民族而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强大的精神支撑。因此,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铸牢与否,直接关联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兴衰和尊严。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只有把小我融入大我,才会有海一样的胸怀,山一样的崇高。从个体的角度来说,没有什么比脱离共同体更具杀伤力的事情,离群索居或遭到抛弃的恐惧孤单和坐立不安,足以让一个人在精神意识上出现障碍和紊乱。也就是说,一个人的认知、生存与价值呈现,只有在具备共同体意识的海面上才能生发并荡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关涉个体的生命体验与价值,有助于形塑一个有理性、有情感、有道德、有自信、有价值的个体。
有助于培育公共精神,形成个体理性品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过程,是社会成员在公共空间中共营美好生活的过程。依托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指引与规范,成员们在努力营造共善生活中发觉并形成一系列理性的公共精神,包括公正、平等、参与、法治、互助、宽容、合作、信任、廉洁、分享、责任等。这些公共精神的形成,既得益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过程,也会以公共利益的增量方式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效果,最终还会落脚到公民个体成员身上,以健全理性品质和健康人格为基本的风范体现。
有助于生发同胞情感,给予个体心灵归属。任何成员都不愿意生活在一个冷漠疏远的社会中,而理性又无法完全提供情感上的需求。唯有在情感充沛的基础上,成员相互间才会有亲和力,才更愿意接近彼此,相信彼此为情同手足的同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过程不仅会形成理性的公共精神,还会生发友爱、关心、同情等同胞情感,这些情感在给予个体精神慰藉和心灵归属的同时,也提供了长远乐观的前景预期与归宿。
有助于提供道德规范,提升个体生活体验。共同体意识可以提供成员彼此间相处的良善秩序,也为个体提供了待人接物的基本规范。无论是理性的公共精神,还是感性的同胞情感,都容易为大家所接纳和偏爱。就如白居易所言,“以心度心,以身观身”,共同体意识可以促成共鸣性的良知和善意动机,进而渗透到日常生活之中,慢慢形成相对稳定的道德规范体系。这些道德规范对丑恶能够形成一定的约束与规制,消解歧视、偏见等不愉快的生活体验,进而提升个体生活的品质。
有助于形成自信心理,促进个体积极行动。作为一个成员,当其所处的共同体在灿烂悠久的文明基础上能够团结凝聚、能够富强独立时,其自身的自豪感和自信心也会油然而生。当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自信并不等同于盲目自负,而在于寻求积极的自强行动,努力学习并进步。正是源于各族同胞的进步努力和能动维护意愿,才形成了多元之和与一体之合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并为个体提供自信行动的根基。
有助于自我全面发展,实现个体人生价值。个体的人生价值虽由自己能动创造,但最终还是由共同体提供机会、由对他者和社会的贡献来获得评判。也就是说,自我人生的价值意义构建,是由整个共同体作为参考系并由共同体意识加以支撑。宽泛地说,参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过程,是成员间相互接触联系、创造机会与价值意义的过程,也就是促进自我全面发展的过程。同时,个体获得的各种知识经验、秉持的各种共善性的价值信念、创造的各种价值贡献,都需要在共同体中才能完成和体现。
综上所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是一个过程,又是一种状态;既与整体的规范尊严相关,又与个体的德性修养相连;既关乎整体的命运走向,也涉及个体的生命价值。有耕耘才有收获,有付出才有结果。唯有参与铸牢过程、巩固铸牢效果,才能产生真正的价值和意义,促成小我和大我的自觉自立、自爱自尊、自主自律和自强自信,最终实现个人梦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